紅網長沙縣站4月2日訊(星沙時報記者 廖真怡)隨著清明節臨近,進山掃墓祭祀的市民多了起來,加之近期氣溫回升,長沙縣森林火險等級也相應提高。今年以來,全縣共發生森林火警、火災200餘起,其中70%是由掃墓上墳時燒紙錢或燃放煙花鞭炮引起,好在撲救及時,未造成人員傷亡。縣森林防火辦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市民,清明期間,不要將煙花鞭炮、紙錢香燭等祭掃用品帶上山,以免引發山火。
  鞭炮火星引燃山火燒毀數百畝林木
  
  2014年2月1日中午時分,雙江鎮石板村烏石寺大石洞山發生山火,火勢迅猛,山火燒了30個小時,直到次日晚上才被全部撲滅。據調查,山火源於當地村民湯某某為其岳父上墳拜年時燃放鞭炮,四濺的火星引燃周圍茅草。由於當天山風大,火勢迅速蔓延,數百畝林木盡數燒毀。原本上墳想請祖宗保佑全家平安的湯某某,結果卻將自己送進了高牆之內,被依法逮捕。
  無獨有偶,北山鎮村民吳某某今年1月20日將親人的遺骨遷移至常樂村長安苑公墓下葬,併在墓園頂部燃放了兩盤鞭炮。然而等他下到山麓時卻發現山頂黑煙陣陣,原來是燃放後的鞭炮殘屑復燃,引發山火。事後,吳某某不僅因此賠償1.2萬元林木損失費,還因涉嫌失火罪被刑事拘留。
  專人把守進山主路口和墳墓集中地
  
  清明前後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期。為此,縣森林防火辦和各鎮(街)將加大防火力度,在每個進山主路口和墳墓集中地設置宣傳警示牌,倡導文明祭掃、平安祭掃。同時上門走訪掃墓用品商店,要求商家宣傳禁火令,並提醒掃墓人員註意森林防火。
  除了加強防火宣傳,全縣還安排專人對每個進山主路口和墳墓集中地進行把守,禁止攜帶煙花鞭炮、紙錢香燭等祭掃用品上山;對旅游景區和大山裡的墳墓,實行登記造冊,落實專人看守,逐個把關。
  縣森林防火辦負責人陳興表示,清明小長假期間將留足值班備勤力量,確保第一時間受理山火報警,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撲救。現在各級滅火隊正抓緊檢修、補充撲火裝備,進入臨戰狀態。
  陳興建議市民可選擇用環保、健康的祭掃方式來寄托對逝者的懷念。如在山林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發現市民有野外用火行為,將處以行政處罰或治安拘留,造成林地過火面積30畝以上的,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廣大市民如發現山火,可致電84013119及時與縣森林防火辦聯繫或撥打119火警。  (原標題:長沙縣:清明將至 嚴禁進山放鞭炮祭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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